新区放宽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政策
點擊量:163發布時間:2024-09-25
根據蘭州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政策調整規範,9月23日,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蘭州新區管理部修訂簡化提取歸集業務,適當放寬購房提取政策,方便繳存企業和職工辦理相關業務,並即日起開始實施。 在歸集業務方麵,增加了“取得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》的外國人”“進城務工人員以及新業態就業人員”,按實際情況擴大了繳存職工和靈活就業繳存人的範圍;增加了“自願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年齡應不低於16周歲”,明確了靈活就業繳存人的最低繳存年齡。精簡了“個人賬戶設立”申請資料,鼓勵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,取消了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時提交的收入流水和納稅證明。同時,繳存單位可在任意月份申請調整繳存比例,不限製同一年度內調整次數。 在提取業務方麵,將建造、翻建、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提取時限由“三年內可以提取,且隻能提取一次”修訂為“三年內每年可提取一次,分別可提取三次”,放寬購房提取時限,提高累計提取額度。簡化了資料,明確了購房行為真實性的核驗方法、信息係統自動核驗成功的電子文檔可代替部分申請資料辦理。明確了提取人通過“甘快辦”等官方渠道查詢下載網上查詢的無房證明可用。此外,增加了“賬戶餘額小於3000元(含3000元)的小額賬戶銷戶提取業務需要他人代辦的,提供代辦人和提取人身份證、提取業務申請資料即可辦理”,降低提取人辦事難度。(新甘肅客戶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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